《金融时报》13日报道,中国科技部上周末在其网站上发表一份文件称,任何公司的产品,只要符合中国的法律、法规,符合国家的技术政策,拥有相关知识产权的法定权利,都可以根据“自主创新”方面的规定获得认定,参与政府合同竞标。
对此,中国欧盟商会主席伍德克(Joerg Wuttke)表示,此转变有助于尖端产品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的认定范围,表明中国决策者认可公平竞争在发展和增强高科技实力方面的作用,同时也给外国投资企业以更多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