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0年8月8日在公司控股股东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7月29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和第七届监事会全体监事以及公司高管人员。
会议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翁荣金主持,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公司监事会3名监事及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出席会议5名董事审议,现将会议审议事项公告如下:
一、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和抵押贷款的议案》。详细内容为:
(一)为拓展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浪莎内衣)的融资渠道,会议同意浪莎内衣向中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4亿元人民币,用于借款(包括银行承兑、信用证等信贷业务),期限不超过24个月(2010年6月13日至2012年6月12日)。
(二)根据浪莎内衣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和流动资金短期周转使用情况,会议同意浪莎内衣与中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支行签订的《借款合同》(编号:10300208)和《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10400109),具体情况如下:
1、借款标的:2000万元人民币。
2、借款期限:12个月(2010年6月25日至2011年6月24日)。
3、借款利率、性质、用途:本次浪莎内衣向中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支行短期借款执行一年期基准利率;性质为抵押借款;用途为浪莎内衣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短期周转。
4、抵押标的。浪莎内衣将其所属已登记房屋(义乌房权证稠江字第c00005909号)和在建厂房大楼X1、X2及土地(义乌国用[2009]第1-2196号)一并作抵押,抵押金额合计为人民币8888万元。本次浪莎内衣最高限额抵押物经浙江国信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浙国房估字{2010}第4710号)评估,评估基准日:2010年6月17日,评估值:8888万元。
5、办理抵押期限:24个月(2010年6月24日至2013年6月23日)。
6、对公司影响:本次浪莎内衣2000万元抵押借款,用于流动资金短期周转,该借款已于2010年7月13日归还借款本金(2000万元)及利息(53,100.00元)。对公司财务状况无实质性影响。
(三)根据浪莎内衣生产经营短期流动资金周转使用需要,会议同意浪莎内衣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支行签订的《人民币借款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1、借款标的:800万元人民币。
2、借款期限:8个月(2010年6月25日至2011年2月19日)。
3、借款利率、性质、用途:本次浪莎内衣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支行短期借款执行利率为5.841%;性质为信用担保借款;用途为浪莎内衣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短期周转。
4、对公司影响:本次浪莎内衣800万元信用担保借款,用于流动资金短期周转,该借款已于2010年7月13日归还借款本金(800万元)及利息(23,364.00元)。对公司财务状况无实质性影响。
以上事项提示性公告请见2010年6月30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3使用和项目实施建设进展情况报告》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42,469,361.65元。截止2010年6月30日,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20,164,075.26元,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02,227,924.74元。公司201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104,984,660.86元,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2,756,736.12元,系银行利息收入。已使用募集资金的明细如下:
1、支付购买土地款21,980,500.00元;
2、支付购买机器设备款47,100,000.00元;
3、支付厂房及库房工程建设和配套及公共建设款45,895,314.72元;
4、支付营销网络建设款5,010,940.83元;
5、支付设计费等其他费用合计177,319.71元。
工程建设具体进度为:厂房X1已完成外立面楼地,工程进度80%;
厂房X2整个主体内外已基本完成,工程进度95%;厂房X3已完成主体砼结顶三层砖砌体,工程进度50%。
项目实施建设进展顺利,募集资金使用正常。
特此公告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