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0年10月15日采用传真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此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参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向黄石交通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到期转贷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拟将黄石交通银行到期的流动资金贷款3000万元转贷壹年,用于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周转,并继续用本公司磁湖山庄相关房地产进行抵押(产权证号:黄房权证2008开字第0100363、黄房权证2008开字第0100364;土地证号:黄石国用2006第0034号)。
该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一致通过;
2、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黄石磁湖山庄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拟在工商银行杭州路支行申请抵押贷款人民币2000万元,期限两年,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本公司以磁湖山庄相关房产为上述贷款事项提供抵押担保。(详见本公司2010019号《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该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一致通过;
特此公告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