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授权,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三毛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三毛房产)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润渝置业有限公司(下称:润渝置业)于2011年3月9日与上海江涛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江涛房产)签订涉及重庆沪办大楼(暂定名)在建工程项目的《合作协议书》,江涛房产愿作为战略合作伙伴,与三毛房产共同实施该在建工程项目(其中三毛房产应投入该项目不超过10%的建设资金,江涛房产应投入该项目90%以上的建设资金),项目建设完成后,三毛房产按约定取得本协议所列的相应物业,其余物业归江涛房产所有。鉴于润渝置业为该项目的投资主体,故江涛房产将在条件成熟时通过增资成为拥有润渝置业90%股权的控股股东,三毛房产、江涛房产将以润渝置业名义共同合作并完成该项目的所有开发建设事宜。协议并对操作方式作出相关约定,其中,鉴于在本协议签署前三毛房产及控股股东已通过润渝置业预付了该项目款项1.1亿元,三毛房产就该项目将不再投入资金,该项目的后期所需全部资金将由江涛房产筹集并投入。
本协议将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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