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23日召开六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及六届十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2010年度计提八项准备金报告的议案。
二、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10年末股本410,858,247股为基数,每10股派0.80元(含税);资本公积金不转增。
三、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四、通过关于第七届董、监事会董、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下称: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11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六、聘请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11年度内控审计机构。
七、通过关于公司2011年度对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全年总额度为150000万元的议案,有效期为一年。
八、通过《公司2010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等。
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4月25日上午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