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欧美原材料出口限制之争初战失利了,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于当地时间7月5日向各成员散发专家组报告,认定中国限制铝土、焦炭、萤石、镁、锰、金属硅、碳化硅、黄磷、锌九种原材料出口不符合世贸组织规定。一些美欧舆论已经就此弹冠相庆,并展望将此案裁决精神延伸到迫使中国放松稀土出口管制的“美好前景”;其实,他们可能高兴得太早了,他们不仅未必能够达到从中国取得更多上述原料供给的目的,还可能引火烧身。
为什么?因为中方对此专家组报告会提出继续上诉,充分运用世贸组织规则赋予我方的权利去争取实现我们的目的。即使中国最终败诉而不得不削减这些原料的出口限制,由于产能压缩,这类原料的出口量也不会增加多少。毕竟,中国没有义务牺牲自己的环境和经济安全去满足别国对资源和高能耗、高污染产品的需求。
同时,美欧方面必须看到,他们起诉我国限制原料出口是在初级产品牛市、上述原料供不应求的背景下发生的,假如中国放量出口而初级产品牛市终结,他们国内同一产业将受到严重冲击。在2006年10月24日欧盟贸易委员会发布的报告,指责中国限制煤炭、焦炭等国内丰富资源出口,从而扰乱了世界原材料市场的供给和价格。但此前几年,正是欧盟自己指责我国焦炭大量出口,威胁对我国出口的焦炭发起反倾销,经过谈判,我国削减了对欧焦炭出口配额。不料,几乎就在次年,全世界钢铁生产和焦炭需求猛增,欧洲钢铁厂商陷入“焦炭荒”,欧盟又指责我国蓄意压缩对欧焦炭出口配额。
不仅如此,美欧还需要记住,全世界出口管制体系最严密、最复杂的不是别国,正是美欧自己。假如这次争端我方终裁失利,那么实际上为约束各国管制出口的权力提供了一个强有力的范例,至少在理论上,美欧也必须接受同样的约束,难道中国不会考虑适时将美欧出口管制体系诉诸世贸组织吗?那将是中国力争化被动为主动的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