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客环保于2011年6月24日召开的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滁州安兴环保彩纤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出具信用证保函及其它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在原2.7亿的授权额度基础上再新增1亿元(折合人民币),新增担保额的期限为二年。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方式等由公司依据本议案与相关银行订立担保合同予以明确。
2011年7月16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西路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同意为滁州安兴环保彩纤有限公司向招行肥西路支行申请最高额度为人民币3,000万元主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保证的主债权为自2011年7月13日至2012年7月12日期间滁州安兴环保彩纤有限公司在人民币3,000万元最高授信额度内与招行肥西路支行办理约定的各类银行业务所形成的债权。
截止2011年8月18日,该《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全部为银行承兑汇票担保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