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报告是上市公司就其报告期内生产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信息向投资者做的一次综合性的信息披露,投资者借此把脉公司的经营情况。因此,上市公司年报的准确性、完整性等一直是监管层工作的重点。3月3日,深交所对如意集团年报中诸多财务数据予以追问,并要求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
3月1日,如意集团发布2015年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54亿,较上年同期增加97亿元,增长21.31%;实现净利润3.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2.46%。如意集团认为,业绩增长得益于依托公司较强的现货分销能力和扎实的行业研究能力,公司大宗商品期现结合,套期、套利交易为主的经营模式日臻成熟与完善。
尽管业绩靓丽,但年报中的诸多财务数据存在“未说透”的问题,由此招致监管层的问询。深交所在对如意集团年报审查的过程中,共关注到11大事项,其中七成涉及财务数据。
具体来看,在资产负债表中,2015年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额为1431.28万元,比2014年末15428.64万元减少90.72%;2015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5.15亿元,比2014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3.5亿元增加47.19%。由此,深交所要求公司结合2015年度经营情况,说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骤减,以及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另外,两张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亦存在着问题。如在现金流量表中,2015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97亿元,比2014年度的-1.81亿元增加284.15%,公司称主要原因是本年实现利润增加相应交纳的所得税增加以及本年业务量增加支付的运输装卸费用增加所致。但蹊跷的是,公司所称的上述两项财务数据增幅并不大,2015年度发生运输装卸费同比仅增加40.67%,所得税费用同比只增加9.32%。在此背景下,监管层要求如意集团就其主要原因是否合理、充分进行说明。
监管层关注的另一个细节是上市公司的分红。年报显示,如意集团2015年度公司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公司董事会却以上市公司正在实施重组为由,决定201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鉴于此,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该分配预案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此外,监管层还要求如意集团在年报中对已经开展的衍生品交易等相关信息予以补充披露,并要求公司在3月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交所。THE_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