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园集团今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对上交所问询函中涉及的长园和鹰的问题进行全面核查,了解到其智能工厂项目和设备业务的真实性存在重大问题,独立董事认为智能工厂项目结算及回款严重滞后,根据公司反馈及提供的资料,已有理由初步判断长园和鹰原负责人存在业绩造假的嫌疑。
据公告,公司于2016年6月收购长园和鹰80%股权,收购价格为18.80亿元,采用收益法评估,增值率652.02%。2016年开始,长园和鹰在原有设备销售业务的基础上大力开拓智能工厂总包新业务,2016年6月至12月长园和鹰分别与山东昊宝服饰有限公司(下称“山东昊宝”)、上海峰龙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峰龙”)、安徽红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安徽红爱”)签订建造服装生产智能工厂销售合同。长园和鹰2017年度销售收入9.7亿元,设备类销售收入占比68.29%,智能工厂类收入占比31.71%。
长园集团表示,在接到交易所问询函阶段对上述三个智能工厂项目进行了现场走访,了解到安徽红爱项目仅有部分设备处于运转状态,而山东昊宝、上海峰龙项目均处于停工状态。此外,长园和鹰设备销售业务存在客户严重超期未回款及累计退货金额较多的现象。
根据公告,长园和鹰的三个智能工厂项目于2016年确认营业收入1.69亿元、营业成本1.09亿元,2017年度确认营业收入3.07亿元、营业成本1.65亿元,其他年度未确认相关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截至目前三个智能工厂项目仅仅回款7453.58万元,且全部为2016年底以前回款。
鉴于长园和鹰对于三个智能工厂项目及部分设备收入确认的合理性存在较大疑问,可能导致对2016和2017年度长园和鹰及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减少相关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而且公司收购长园和鹰的业绩对赌期为2016年度和2017年度,前述调整也直接影响业绩承诺人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金额,具体影响金额尚需核实。前述事项尚未经会计师确认。
此外,长园集团2017年8月收购中锂新材80%的股权,收购价格为19.20亿元,采取收益法评估,增值率为367.51%。受到新能源汽车补贴相关政策调整及原主要客户沃特玛的影响,长园集团子公司中锂新材2018年业绩同比大幅下降,目前亏损额较大,预计无法扭亏,中锂新材商誉存在较大减值风险。
长园集团表示,子公司长园和鹰、中锂新材出现业绩大幅下滑,公司收购两家公司对应商誉金额合计为28.62亿元,存在较大减值风险。公司预计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将大幅下降,公司会面临较大资金压力。为此,公司拟加大股权转让款的回收力度;盘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通过增收节支,改善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加快公司总部深圳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