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国家储备棉轮出和临时收储棉花出库销售的公告》要求,参与竞拍企业需在5个工作日内将货款汇至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指定账户,逾期按照买方违约处理,扣除买方履约保证金。第三批储备棉竞拍工作于2009年12月25日结束,考虑到纺织企业年终还贷压力较大,资金紧张。经中储棉公司研究决定,将付款期限延长至2010年1月7日,逾期将按照违约处理。
特此公告。
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二〇一〇年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