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爆发的吉林“通钢事件”,影响竟然波及到了辽宁省,受此影响的是ST锦化及其大股东锦化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锦化集团)。
2009年12月30日,ST锦化发布公告称,公司债权人葫芦岛市商业银行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
不过,这仅仅是“走过场”,葫芦岛市国资委一位内部人士告诉记者,葫芦岛市政府早已成立了专门的工作组,全盘负责锦化集团以及ST锦化的重组事宜。
据了解,实际上,葫芦岛市政府之前已就ST锦化的重组事宜与方大集团和大唐发电进行了沟通。其中,以方大集团谈得最为深入。但是,洽谈过程中,通钢事件的爆发,最终使葫芦岛市政府与方大集团的接触最后不了了之。
2009年7月22日,ST锦化发布公告称,“在葫芦岛市国资委领导下锦化集团与方大集团等相关方面的改制重组事宜正在逐步推进,但由于相关审计与评估结果的出具和锦化集团相关重组文件报国家有权机关的审批不能如期完成。”
2009年7月24日,曾在全国范围内引起轩然大波的吉林“通钢事件”爆发。
值得注意的是,通钢事件之后,ST锦化与方大集团的重组再无下文。
记者了解到,之所以洽谈没有下文,原因是方大集团民营企业的性质引起了辽宁省有关方面的担忧。
公开资料显示,方大集团是以炭素等新材料产业投资及运营为核心的一家民营企业,经营范围包括冶金、化工、机械制造、工程建筑、医疗器械、航天航空等。截至2008年底,方大集团的资产总额达到110亿元,净资产60.4亿元,营业收入突破130亿元,旗下还控股方大炭素。
上述葫芦岛市国资委人士介绍,吉林“通钢事件”爆发后,葫芦岛市政府与方大集团对于重组之后的职工安置问题没有达成一致,重组因此搁置。
“之后,葫芦岛政府调整了思路,决意先对ST锦化进行破产重整。”该人士介绍。
“接下来的大方向仍然是重组,但具体的操作细节,目前不便透露。”上述葫芦岛市国资委人士称。
ST公司的破产重整中,处处可见政府的影子。
政府主导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的原因不外有二:一为社会和经济的稳定,二为政绩。
2006年爆发的“河北担保圈”事件就是一例。在这一事件中,有三家上市公司最终进行了破产重整,包括*ST沧化、*ST宝硕和ST帝贤B。在当地政府的主导下,在三家上市公司债权人否决重整方案的情况下,地方法院甚至不惜以强制批准的方式推进重整,终于避免了连锁破产的风险。
截至目前,上市公司破产重整后保留原有业务的只有*ST沧化和S*ST海纳两家。已经公布破产重整计划的上市公司中,几乎全都将引进重组方作为重整计划的一部分,有的甚至对重组方资质提出明确要求。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一切如常,至于破产重整,需要按照破产法的有关规定一步步向前推进。”ST锦化一位内部人士表示。
引起外界注意的是,2009年,ST锦化与兵器工业集团合作建设了一个TDI项目,其载体辽宁北方锦化聚氨酯有限公司由双方共同出资设立,其中,前者占40%股权,后者占60%股权,该项目计划投产5万吨/年。
“目前,该项目已经建设完成,准备进入试车阶段,由于北方锦化聚氨酯有限公司是独立法人,因此不会受到ST锦化破产重整的影响,但ST锦化持有的40%股权归宿未定。”ST锦化上述人士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