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10年来,中国的消费在扣除物价因素之后年均保持了12%左右的增幅,相对于经济增长的总水平而言,也就属于“跟随大市”。烈度空前的全球经济危机迫使我们对消费提出了更高、同时也是合理的要求,消费不仅要弥补出口乏力造成的增长空缺,还要成为未来中国经济持续发展的主要动力。现实情况并不乐观:按照2009年3季度数据推算,我国社会消费总额在GDP中的占比目前刚刚超过41%,这是政府大幅度刺激之下取得的15年来最好成绩,但仍然显著低于亚太新兴国家54%的水平和金砖四国其他三国58%的水平。虽然经济增长前景看好,消费的增长却好像已经碰到了“天花板”,15-16%的年度实际增幅似乎难以进一步提高。
消费的增长离不开收入的支撑。据估计,中国家庭的储蓄率相当于日本家庭的3倍,美国家庭的6倍!1999年以来,家庭储蓄总额基本维持在当年GDP的70%-74%之间,年均增幅16%,略高于消费。2009年底居民储蓄额将超过25.5万亿元,大约每个家庭在7万元以上。同期城镇职工年均工资超过2.9万元。按照统计局对城镇和农村劳动者数量的估算,考虑到农村人均收入相当于城镇的三分之一,我国劳动者的工资加福利总额在GDP中占比10年来大约仅为四分之一左右,即便考虑到灰色收入,整体水平仍然远低于发达国家50%以上的水平。某种程度上说,中国人挣的偏少,存的过多。
支出结构上的问题更为严重。自1999年至2002年,消费占比曾一度呈现出递增态势,从37.9%攀升至40%,从那以后的6年间一路下滑至2008年的36.1%。这种趋势转变可以从房地产市场的快速膨胀中找到部分答案。从2002年开始,销售价值出现两位数的加速增长,尽管有政府调控,2007年仍达到18.6%的较高水平,显著高于同期社会消费增幅。也就是说,2002年以来房地产市场、特别是房价的超水平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挤占了居民的其他消费增长。
2009年社会消费零售总额接近13万亿元,商品房销售额相当于消费零售额的32%。相比美国家庭购房月度支出占收入的16-18%,我国居民购房负担显然不轻。如果考虑到有能力购房者的人均月收入在3000元以上,这些群体包括小部分中低收入、部分中等收入、大部分中高收入和高收入家庭,而这些占比超过50%的家庭又是消费市场的主力军,那么房价对其他消费的挤出效应实际上更为显著。粗略测算,有能力购房的家庭收入总额约占比70%以上,09年大概有7-8万亿元,当年商品房销售额在他们的收入占比可能高达40-50%。
看来,我国居民现阶段的收入结构、储蓄习惯和支出结构对消费增长形成了显著的制约作用。如何有效破解这些“天花板”而又不引发新的失衡,对于政策制定者而言是一个长期挑战。
在当前经济持续复苏、流动性非常充裕、物价蠢蠢欲动、房价居高不下的环境下,我们既不能大范围提高工资来人为地提高居民购买力,也不应以釜底抽薪(比如中断贷款供应)的方式强迫房价回落。政府需要通过制度革新,逐步改善社会财富的分配和使用机制,间接地、持续不断地增加中产阶级的可支配收入,有效扩大这一消费主力军的购买力;适当减免企业税收,显著减少或抵扣中等至中高等收入人群的所得税,让民间自主决定这些财富的使用,应当产生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借助政策手段管理好房价预期,从各个层面调节市场上的投机活动。自2002年以来,我国每年新建住房在5-6亿平方米之间,城镇和乡村基本各占一半,后者的住房大多无法进入市场;如果能有三分之一的“乡产房”入市交易,整体房价水平和人们的预期必然下降,农民的消费能力也将极大提高。
(作者系西南证券研发中心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