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经济、财政与就业部日前制定该国首份“避税天堂”黑名单,并表示将严惩在这些国家和地区偷逃税款的法国公司。
法国经济、财政与就业部长克里斯蒂娜·拉加德和预算部长埃里克·韦尔特上周末签署的文件将18个国家和地区列入“避税天堂”黑名单,其中以中美洲和加勒比地区国家居多,没有欧洲国家。这份文件在得到法国国会批准后方能生效,这些惩罚措施计划于2010年3月1日起施行,期限至2011年1月1日。
黑名单中的18个国家和地区是:安圭拉、伯利兹、文莱、哥斯达黎加、多米尼克、格林纳达、危地马拉、库克群岛、马绍尔群岛、利比里亚、蒙特塞拉特、瑙鲁、纽埃、巴拿马、菲律宾、圣基茨和尼维斯、圣卢西亚、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
签署的文件规定,法国企业如向上述国家和地区的个人或公司支付股息、利息、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等资金,法国政府将向其征收50%的重税,而以前最多征收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