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长春市消协公布了2009年投诉分析,数据显示,2009年长春市消协共受理消费者投诉3371件,已办结3346件,结案率99.26%,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63万余元。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的17件;加倍赔偿金额17966余元;接待来电、来访咨询18620人次。投诉排名前三位的商品分别是服装鞋帽、移动电话、食品。
百货类投诉占近四成
投诉情况按性质分类:质量问题占2588件,占总投诉量的76.77%,所占比重最大,其他占比较大的还有,营销合同52件,占总投诉量的1.54%;广告问题63件,占总投诉量的1.87%;价格问题126件,占总投诉量的3.73%;人格尊严问题18件,占总投诉量的0.53%。
投诉情况按类别区分,家用电子电器类占总投诉量20.23%;服务类占总投诉量24.59%;百货类占总投诉量的36.39%;其他占比较大的还包括房屋及装修建材,占总投诉量4.44%,家用机械类占总投诉量8.48%。
化妆品投诉增长比例最大
在投诉居前九位的商品中,服装鞋帽居首,其次是移动电话,食品排名第三。而后分别为汽车、装饰材料、家用机械其它类商品、保健用品、家用电器中其它类商品和化妆用品。其中,今年投诉增长比例最大的商品是化妆用品,下降比例最大的商品是保健品。
投诉居前八位的服务行业分别为美容、美发、洗浴;移动服务;洗衣业;食宿文化娱乐、庆典;其它服务类;房屋装修;物业管理;教育培训。
服务投诉增幅最大的食宿文化娱乐、庆典,比上年增长36.3%,其它服务投诉增长48%。在2009年的投诉中,关于新兴行业的商品和服务广告类的投诉上升了4.5%。其中,消费者对通过电视购物、网络购物的广告存在误导、失实等问题引发的纠纷最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