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李女士购买了一件衣服,发现偏瘦后调换时,由于没有现货,服装店没有退钱,而是送给王女士一张“可享受7折优惠”的贵宾卡。等王女士拿着贵宾卡再次购买衣服时,对方又以贵宾卡只能打折以前选购的衣服为由,拒绝打折。
今年2月17日,市民李女士在市区解放路一家名牌服饰店看到一款服饰,经打折价格为1744元,当时服务员承诺:如有质量问题或衣服不合适,可在3天内进行调换或退货。
买回家后,李女士穿试中感觉衣服偏瘦,于次日来到该店更换,但该款式的衣服已经卖完,该店承诺让半个月后再取新进的衣服。该店称退钱手续麻烦,赠给王女士一个“贵宾卡”,表示把1744元充到了卡内,并称持贵宾卡可享受7折优惠。
3月2日,李女士又来到该店选购衣服,被告知由于换季厂家不生产了,李女士可以选择别的衣服。当李女士选中衣服拿出贵宾卡付钱时,该店称贵宾卡只能对上一次李女士选择的那款衣服打折,其他无效,且不能退款。
李女士无奈向12315投诉。工商人员到达现场进行核实和调解,最终,该店老板承认错误,如数退回了李女士的1744元购物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