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协会第四届第七次常务理事会议确定的“中国化纤行业表彰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和今年实际工作安排,行业表彰工作正在进行,目前评审工作已完成,现公示评审结果。
公示时间为:2009年3月18-25日
接受行业与社会各方面的监督,意见请于2009年3月27日前反馈。
表彰工作联系电话:010-51292251
传真:010-58204358
E-mail:mail@ccfa.com.cn
中国化纤工业协会2010年3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