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第二大股东上海盛宇企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通辽金煤化工有限公司(简称:通辽金煤)与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
河南煤业)签署了《关于煤制乙二醇产业之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补充协议》,约定通辽金煤、河南煤业双方拟在河南郑州合资设立永金化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通辽金煤与河南煤业各出资1亿元,各占注册资本的50%。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0年3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的公司六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该对外投资议案。因河南煤业将定向参与公司2009年非公开发行A 股股份,发行完成后将成为公司的第二大股东,因此本次对外投资涉及关联交易,无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甲方:通辽金煤化工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乙方: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住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西三街国龙大厦法定代表人:陈雪枫注册资本:人民币120亿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济性质:国有独资主要经营范围:资产经营;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2化学危险品)的销售;煤炭科学研究;物流业;租赁业;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根据永金化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章程》,该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永金化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住所: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注册资本:人民币2亿元,通辽金煤和河南煤业各占50%。第一期投资双方分别用现金出资2000万元,计4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缴足。
经营范围:煤化工项目投资、项目管理、投资咨询(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为准)。
经营期限:20年
四、有关本次投资事项的主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关于公司与相关方签订战略合作框架补充协议的公告》。
五、本次投资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投资符合公司“突出主营、聚集煤化工领域”的发展战略,将对公司未来的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通辽金煤化工有限公司与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永金化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事项,我们独立董事仔细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定向参与公司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A 股股份,将成为公司的第二大股东,本次投资属关联交易,但董事会成员中无关联董事需回避,因此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六届二次董事会决议及独立董事意见;
2、公司与相关方签署的《关于煤制乙二醇产业之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补充3协议》。
特此公告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