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010年4月13日博茨瓦纳《每日新闻》报道,博茨瓦纳将《增值税法》中规定的企业增值税起征门槛从年营业额25万普拉提高至50万普拉。
博茨瓦纳财政与发展计划部长马坦波表示,原有的增值税起征门槛制订于2002年,提高起征门槛后免除了中小企业进行增值税登记并为政府征收增值税,也减少公司征收增值税后再申请减免的运行成本。
新法规实行后年营业额低于25万普拉的企业可以自愿选择登记或不登记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