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今日上午召开2010年度第一季度新闻发布会。人保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一季度有7个省已经对最低工资标准作出了调整,其中最高档平均调整幅度达到17%左右,还有20个省计划将在2010年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以下是回答记者提问实录。
华夏时报记者:
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依据是什么?人保部正在制定工资条例,请问最近的进展情况如何,什么时候能够出台?
尹成基:
首先回答第一个问题。根据最低工资制度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消费水平和物价等因素的变化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去年因为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影响,各地暂缓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我国总体经济形势从去年下半年以来,出现了企稳向好的回升趋势,今年一季度情况比较好。根据这些情况的变化,特别是消费物价增长的情况,今年一些地区开始着手调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我们了解的情况,一季度有7个省已经对最低工资标准作出了调整,其中最高档平均调整幅度达到17%左右,幅度还是比较大的。
尹成基:
据我们了解,还有20个省计划将在2010年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对于提高低收入者的劳动报酬、工资收入还是有很大作用的。
关于您所说的工资条例,我们进行了比较长时间的研究和论证,目前还处于进一步研究、论证和征求意见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