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回暖,居民收入持续增长,消费水平不断提升,消费结构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
居民收入稳步增长,但慢于经济增长
居民收入稳步增长,但慢于经济增长。一季度人均可支配收入3922.1元,同比增长10.2%(高出全省水平0.1个百分点,绝对数和增幅均居全省第十位)。但其增长速度慢于同期的GDP增长。
收入结构多元化,工薪收入仍为主体。居民的收入主要由工薪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构成。一季度人均工薪收入3001.8元,同比增长11.2%(高出全省水平1.3个百分点),占总收入比重由上年的69.5%上升为69.8%;人均经营净收入同比下降0.6%;人均财产性收入同比增长30.6%;人均转移性收入同比增长11.3%。
低收入家庭收入增长,高低收入组差距缩小。占10%的低收入家庭一季度人均可支配收入2044.9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1.0%;与10%的高收入家庭的差距由上年的1:6.3上升为1:4.5。
家庭服务日趋势社会化,服务性支出比重提高
一季度人均消费性支出同比增长7.0%(低于全省水平8.6个百分点)。随着消费的增长,消费结构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八大类消费呈现“五增三减”特点。食品、衣着、居住、医疗保健、杂项商品和服务消费增长,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交通和通信、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消费下降。
——价格上涨带动食品消费增长,恩格尔系数上升。一季度人均食品消费1448.9元,同比增长12.8%,占消费支出的比重即恩格尔系数为47.2%,较上年上升2.4个百分点。其中人均粮油类支出106.3元,同比下降10.9%;人均肉禽蛋水产品类317.2元,人均同比增长12.2%;蔬菜类支出106.6元,同比增长8.9%。
——衣着消费增长,支出比重高于全省水平。一季度人均衣着消费支出440.1元,同比增长15.3%,较全省水平高出0.3个百分点。占消费性支出比重由上年的13.3%上升为14.3%,比全省水平高1.7个百分点。
——居住支出较快增长。一季度人均居住支出210.7元,同比增长21.8%,其中住房中租赁房租支出增长7.8倍,主要是部分家庭为了子女就近就学致使租赁房租支出大幅上升。另外由于水价调高,使一季度人均水费支出增长21.3%。
——主要耐用消费品逐步饱和,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支出和交通和通信支出下降。一季度人均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支出82.2元,同比下降31.2%;人均交通和通信支出315.8元,同比下降11.9%。
——珠宝饰品、美容等其它商品和服务消费成为居民消费新亮点。随着收入的增长,人们生活水平逐步提高,消费模式、消费习惯正发生积极变化,消费性支出更多地倾向于高档商品及个人消费。一季度人均杂项商品和服务消费支出达162.1元,同比增长28.7%。其中居民用于购买金银珠宝饰品、理发洗澡和美容的人均支出为102.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4.2%,成为居民消费的新亮点。
城市居民家庭服务日趋势社会化,服务性支出比重提高。城市居民家庭外出就餐人员增多,家庭服务支出明显增加。一季度服务性消费支出为803.1元,同比增长18.2%。
居民消费倾向下降,居民消费意愿不强
平均消费倾向是居民消费支出占可支配收入的比例,消费倾向反映了人们的消费意愿。一季度居民消费倾向为76.8%,较上年同期下降2.4个百分点,较全省平均水平高出3.2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