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4月17日《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下发后,北京市政府迅速制定并发布《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文件的通知》。通知要求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以及不能提供1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居民发放贷款。
《通知》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加强住房保障工作,增加住房用地有效供应,实行更加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抑制投机性购房等各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