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人士认为本轮调控要打“持久战”
多位官员和学者昨日在北京表示,此次房地产调控政策应该坚持到底,尤其是抑制投资性需求的条款应该成为一项长期性而非阶段性的政策,谨防楼市重现2009年下半年报复性反弹的情形。
对开发企业超出规划周期的未售房产征收房地资源闲置持有调节税。这是昨天举行的2010年中国房地产高峰论坛暨《房地产蓝皮书》(下称《蓝皮书》)发布会上,传出的新建议。
“市场不稳定调控不会放松”
有专家认为,目前房地产新政最大的危险是半途而废,压力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经济增长的压力,一方面是地方财政的压力。
在昨日的发布会上,《蓝皮书》主编、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管理研究所土地与房地产研究室主任李景国表示,此次出台的抑制不合理需求特别是遏制投机性需求的政策应该成为长期性政策而非短期措施。
“如果我们把它作为一个短期性的措施,一旦这个措施停止,会有可能复制2009年后半年市场的情形。”李景国说。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也认为,虽然调控政策已经出台,但是现在市场对政策还存在怀疑,这个政策到底执行力怎么样?对市场有多大的影响?
展望2010年,王珏林认为,当前调控的目的是完善市场和建立市场稳定的长效机制,此次中央的决心很大,如果房地产市场没有稳定,调控就不会放松。
“大家不要期望阶段性的调控,以前我们已经吃过很多亏了,调完一次没有解决问题,继续再调,我觉得这次国务院下了很大的决心。”王珏林说,“我估计这次要有一个长期的准备,因为调控效果不出来肯定不行。”
国土资源部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地价所所长赵松会后也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2008年底2009年初,由于经济环境的变化房地产市场自身作出调整,但是并没调整到位,或者实质的调整并没开始,接着后面的房地产市场迅速攀升。
“但是今年不一样了,国务院下发多个文件,口气也非常严厉,提出要遏制部分地区房价的快速上涨。在这种背景下,地方政府下一步要认真严肃对待,相应的措施会积极跟进。”赵松说。
遏制投机应从持有环节着手
李景国表示,遏制投机需求的措施,不仅仅是在购买环节,“我们现在重视的是购买环节,比如说提出首付款,我们还要注重持有环节。”
《蓝皮书》也建议,改革房地产税费管理机制,税费管理的重点由交易环节转向持有环节。
一方面要简化交易环节税费。流转环节税费有利于抑制房地产投资投机需求,不利于二手房的市场发育;另外一方面加强房地产持有调节税政策出台。持有环节的监管更有利于对垄断和投机行为的制度性遏制。
《蓝皮书》建议,对开发企业超出规划周期的未售房产征收房地资源闲置持有调节税,对开发企业以外的房产持有按照面积或套数征收统一的房地产资产持有税。
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所长潘家华也表示,调控政策能否持续,能不能保障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这是比较关键的。他进一步表示,实际上现在到了该转型的时候了,从捆绑性的土地财政向持有性的房产税转型。
值得注意的是,赵松同时强调,在一些房价过高的地区,可能会有一个幅度较大的回调,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房地产市场会暴跌下去。楼市从长期来看还会是一个持续稳定的发展。从这个角度说,无论是买房者还是开发商,都可以积极看待这种调控政策,积极作为,共同促进一个长期健康稳定市场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