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2010年5月28日,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与澳门特区政府经济财政司司长谭伯源在澳门签署了《<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七》(以下简称“《<安排>补充协议七》”),该协议将于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崔世安、中央驻澳联络办主任白志健、国务院港澳办副主任周波出席了签署仪式。
《<安排>补充协议七》在《安排》及其六个补充协议的基础上,对澳门进一步扩大开放。在服务贸易方面,内地对澳门在13个领域,采取24项具体措施,其中对建筑、医疗、视听、分销、银行、社会服务、旅游、文娱、航空运输、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和个体工商户等11个领域在原有开放承诺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取消股权限制、放宽经营范围和经营地域等。同时,新增加技术检验分析与货物检验、专业设计2个领域的承诺。截至目前,内地对澳门共开放服务贸易领域43个,开放措施达261项。在贸易投资便利化方面,增加教育、文化、环保、创新科技等领域的合作,明确合作机制与合作内容等。同时,在检测和认证、会展合作领域补充了新的合作措施。
《<安排>补充协议七》的签署,将对澳门阿经济适度多元发展提供有益的帮助,也将为内地经济带来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