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10年6月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转让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涿州东华包装材料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见本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拟以不低于人民币3800万元的价格通过挂牌交易方式转让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涿州东华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公司”)51%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所产生的收益预计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2009年度)的50%,因此,本次转让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本次股权转让通过委托保定市产权交易市场或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保定办事处以挂牌交易的方式进行,交易对方尚未确定。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东华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1995年11月,注册资本:800万美元,股东为本公司、华夏(香港)胶粘制品有限公司、河北华夏实业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分别持有东华51%、25%、24%的股权;法定代表人:崔洁;住所:河北省涿州市范阳东路第184号;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塑料包装材料。截至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资产总额7813万元,负债总额471万元,应收款项976万元、净资产7342万元,200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624万元、营业利润-681万元、净利润-788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3万元;
截至2010年4月30日,该公司(未经审计)资产总额7528万元,负债总额406万元,应收帐款1275万元、净资产7122万元,2010年1-4月实现营业收入2878万元、营业利润-293万元、净利润-293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63万元。本公司所持有的东华公司51%股权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情况。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以东华公司截至2009年12月31日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净资产7342万元为依据,公司拟以不低于人民币3800万元的价格通过委托保定市产权交易市场或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保定办事处挂牌交易的方式转让所持有的东华公司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能否成交及最终成交价格仍存在不确定性,待交易程序完成并签订相关交易协议文件后,公司董事会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涉及股权转让的其他安排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其他安排。
六、股权转让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东华公司以生产BOPP 通用型薄膜为主,2008年至2009年连续亏损,2010年1-4月仍处于亏损状态,公司本次转让东华公司股权的同时将与湖南永安包装公司合资成立新公司生产烟用薄膜,是为了将公司资源倾斜于高附加值产品,优化公司业务结构,改善盈利状况,增强综合竞争力。
按股权转让价格为3800万元测算,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因溢价可产生的净收益预计约为200万元;东华公司1-4月实现净利润-293万元,股权转让完成后,因不再持有东华公司股权,预计对本年度公司收益产生影响约300万元。以上因素对本年度公司收益产生影响共约500万元。鉴于本次股权挂牌转让能否成交及最终成交价格仍存在不确定性,因此,上述股权转让净收益的测算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权转让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2、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东华公司《2009年年度审计报告》
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