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泰国《世界日报》6月15日报道,泰国工业部工业产品标准办事处秘书长纳拉蓬表示,将与海关厅合作,严格检查通过全国各海关进口的商品,必须符合办事处规定的18项标准,例如电器、电磁炉、风扇、电饭锅、玩具等。自2009年11月开始检查发现,不符合标准的产品非常少。
针对有关玩具的投诉,通过此次调查发现,进口玩具的颜色和各类设备都符合标准。自行车轮胎方面,发现在调查前每年进口约400万条,但现在仅剩100万条,反映出此次合作能够预防,并解决进口产品不符合标准的问题,避免影响到国内消费者及生产商。
据悉,办事处规定,产品生产的标准必须符合办事处的规定。如果销售不符合标准的产品,最高可判监禁1个月及罚款5万铢;进口商则最高可判监禁2年及罚款100万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