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0年7月1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为深圳市盛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盛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波光电公司”) 于今年3月与非关联第三方签署了购买TFT-LCD 用偏光片主机设备的《商业合同》,该合同总金额相当于人民币1.55亿元(详见公司公告2010-9号)。鉴于设备供应商已按日程表进度安排制造设备,根据合同约定,盛波光电应向设备供应商开具购买设备信用证。为此,盛波光电拟向深圳发展银行深圳江苏大厦支行申请开具人民币1.2亿元的不可撤消、不可转让的、可分割的即期付款信用证,并向深圳发展银行深圳江苏大厦支行申请1.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因此向公司申请为该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保证担保,保证期间自担保合同生效日起直至该笔授信业务项下各具体授信的债务清偿完毕为止。
本担保事项系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发生的担保,不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盛波光电公司成立于1995年2月,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地为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市政工业区21栋1楼2楼东,法定代表人:朱军,注册资本:人民币7,800万元,经营范围主要是研发、生产、加工经营各种规格偏振片、液晶显示器的有关材料和器件,公司持股100%。
2、盛波光电公司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2010年6月30日(未经审计)2009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 31967.1425362.28负债总额 19232.4213185.35银行贷款总额 2455.372500.00流动负债总额 14815.8,18862.15净资产 12734.7212203.93营业收入 10606.5613732.12利润总额 647.481126.86净利润 530.79905.25资产负债率 60.16% 51.99%或有事项:截止2010年6月30日,盛波光电抵押借款金额为2,300万元,未决诉讼金额为22.72万元,无担保及仲裁事项。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公司为盛波光电向深圳发展银行深圳江苏大厦支行申请1.2亿元之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可撤消之连带保证担保,保证期间自担保合同生效日起直至该笔授信业务项下各具体授信的债务清偿完毕为止。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是为了保证TFT-LCD用偏光片项目的建设进度,盛波光电公司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上述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出具了意见,认为对盛波光电公司提供的担保属于公司TFT-LCD用偏光片项目的建设需要,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累积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目前,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银行借款担保余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截止2009年底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03%,占总资产的1.25%。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具人民币3,000万元的施工保证金支付保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详见公司公告2010-25号),该支付保函目前尚未签署。
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