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驻印度使馆经商处今日收到印度商工部反倾销局来函,该局8月27日对原产于中国、中国台北、马来西亚、印尼、泰国和韩国的尼龙长丝(Nylon Filament Yarn)发起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涉案产品印度海关编码为5402.10。
此次复审将决定5年征税期结束后倾销和损害是否继续存在以及是否有必要延长征收反倾销税的期限。倾销调查期为2009年4月1日至2010年3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06年4月至2010年3月。反倾销局要求各利益攸关方应于立案后40天内向该局提交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