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欧盟网站(europa.eu) 9月29日公告,欧盟委员会已向欧盟理事会、欧洲议会提出一系列全面加强欧盟、欧元区经济治理的法规建议,并号召欧盟各方尽快推动这些建议付诸立法。
具体内容涵盖6项法规:(1)对《稳定与增长公约(SGP)》预防性规则框架(法规编号1466/97)予以修订的法规,修订将基于“谨慎财政决策”的理念,为成员国财政收支不佳时期建立缓冲机制,以实现中期财政平衡;(2)对《稳定与增长公约》制裁性规则框架(编号1467/97)予以修订的法规,确定成员国公共债务不得超过其国内生产总值的60%,对违者将启动赤字超标制裁程序;(3)对欧元区实施有效财政监管的法规,法规将从预防、制裁两方面,对欧元区成员国新建系列财政惩罚举措;(4)规范成员国财政收支治理框架的新指令,内容涉及成员国财政预决算体系、统计、预测、规则、收支程序、财政与其他部门关系;(5)对欧盟成员国宏观经济不平衡予以预防和制裁的新法规,法规将引入“过度不平衡(监管)程序(EIP)”。(6)对欧元区成员国宏观经济过度不平衡实施纠正措施的新法规,该法规对多次未按理事会EIP程序建议行动的欧元区成员国处以每年相当于其GDP 0.1%的罚金,且只有在欧元区成员按有效多数投票同意情况下,才能中止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