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图木舒克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近日根据群众举报,检查了兵团五十三团一连队承包户冯某所交售涉嫌掺水的棉花,该承包户共交售涉嫌掺杂掺假棉花约1300公斤余。
据该花场门卫介绍,他将该承包户交售的棉花放到花场晾晒时发现,冯某交售的棉花水份明显比其他棉花要高许多,甚至用手拧棉花都能拧出水来。图木舒克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现场抽取了棉花样品,并进行初步检验,该职工交售的棉花涉嫌掺水,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取证中。
图木舒克质量监督稽查队副队长傅正纲说通过调查取证,确认冯某所交售的棉花存在掺杂掺假的行为。依据《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棉花经营者在收购加工销售存储四个环节中不得掺杂掺假,对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棉花予以没收,同时对违法者处以2到5倍的罚款,触犯刑法的将依据相关刑法予以处罚。
目前,农三师各团正面临棉花采摘、交售、收购的高峰期,为保证“三秋”工作顺利进行,各团对于棉花收购加工都出台了严格的规定,图木舒克质量技术监督局将依据《产品质量法》、《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农三师师市党委的统一要求,依法加大对各团棉花收购、加工企业的监督管理力度,保障地方棉花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