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0年10月19日与招商银行北京建国路支行签署《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投资”)向招商银行北京建国路支行申请的贷款人民币1.5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公司于2010年10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由叶茂新董事长主持。应到董事8名,实际出席的董事8名,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过充分讨论,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如下决议:同意本公司为华联投资在招商银行北京建国路支行申请的一年期1.5亿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被担保人为华联投资,成立于1993年12月18日,注册住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法定代表人为吉小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0万元,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等。华联投资于200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2,586,463,815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7,769,273,399元,净资产为人民币4,817,190,415元,营业 收 入为 人 民 币 17,366,572,094元, 净 利 润 为 人民币461,644,946元;于2010年6月30日,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4,597,663,357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9,551,433,641元,净 资 产 为 人 民 币5,046,229,715元, 营 业 收 入 为人民币9,406,212,154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29,039,300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根据本公司与招商银行北京建国路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约定:本公司为华联投资向招商银行北京建国路支行申请的贷款人民币1.5亿元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贷款期限为一年。
四、董事会意见
鉴于华联投资资信及盈利状况良好;同时,华联投资承诺将按担保金额的0.5%计算支付给本公司担保费并同意由其或其关联公司为本公司提供相应额度的担保;此外,北京中商华通科贸有限公司为此次担保提供了连带责任反担保。
公司董事会经过了认真研究和审议,同意公司签署《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此次担保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担保协议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目前,于该项担保实施后,本公司对外担保额人民币24,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对外担保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人民币9,0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额的比例为8.21%。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华联投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4、有关反担保文件。
特此公告
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