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秘鲁竞争和知识产权保护署在官方日报上发布决议(No.176-2010/CFD)公告称,1997年3月份秘鲁决定对源自于中国的15个海关分类的鞋征收反倾销税(决议No.005-97/CDS),鉴于近年来相关产品的国际、国内市场等情况已发生变化,该委员会决定对中国产的鞋面为各种材料的(除纺织材料)各类鞋(除拖鞋和凉拖鞋)启动反倾销措施官方审查程序,以便决定是否继续维持或修改该反倾销措施。该调查程序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各相关方可在本决议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提交证据或抗辩材料。
有关涉案企业可与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联系。电话:010-67732674;传真:010-67732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