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以色列议会财政委员会通过法案,要求公司在向证券管理局提交的招股说明书中须披露公司业务的环境风险。新法案要求公司披露对其经营业绩有着重大影响的环境风险,以便让投资者和公众知晓公司业务对环境的影响、公司相关的应对措施以及由此产生的财务风险。
新法案由以色列环境保护部和证券管理局共同制订。以色列环境保护部长乌吉•兰道在向议会的报告中称,墨西哥湾漏油事件给英国石油公司的股东包括养老基金造成了巨大损失,以政府出台此项法案,主要是希望吸取墨西哥湾漏油事件的教训,防止类似事件在以色列发生。他认为,要求公司将与其业务有关的环境影响及相应的财务后果进行披露,对于增加公司财务状况的透明度,提高公司对环境事项的管理水平有着重要意义。
根据新法案的要求,公司还应在招股说明书和财务报告中披露诸如弥补环境损害、购置有关技术减少或者消除未来环境损害等环境应对措施的成本和投资情况,以及可能发生的相关费用;披露过去和现在所面临的法律诉讼或者行政调查,以及由此可能产生的财务费用;披露经营中的环境应对措施,例如为减少环境风险所采取的监管机制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