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0年12月9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11月28日以书面通知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九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周鸣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为进一步拓展业务,更好地服务“三农”,加大对“三农”的金融支持力度,公司与红豆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红豆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对无锡市锡山区阿福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进行增资10000万元,公司增加出资2500万元,增资后无锡市锡山区阿福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0万元,公司占注册资本的25%。
公司董事会对于上述议案按关联交易表决原则进行了表决,与此次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共四人回避表决,其他五名董事一致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此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