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泰国《世界日报》12月10日报道,泰国劳工部劳工最低工资标准委员会昨天(9日)决定调升全国各府劳工工资最低标准,调升幅度为8至17铢,于2011年元月生效,使得全国劳工最低日工资水平为215铢。
劳工部次长颂杰昨天以劳工部劳工最低工资标准委员会主席身分举行新闻发布会表示,根据各府经济形势,委员会决定将全国劳工最低日工资标准调高8至17铢幅度,7府调升8铢,曼谷及邻近府调升9至10铢,因此全国劳工日工资最低水平为215铢。对于调升10铢的30府劳工表示满意,而调升不到10铢府份的劳工或有不满情绪,因此希望政府能够配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物价,和继续推行免费公交和水费、电费部分免费的助民措施。劳工部关于劳工工资最低标准已经公布,将于2011年元月正式生效。
颂杰次长表示,此次调升劳工最低工资标准方案,使得目前国内最低日工资调到215铢,调升幅度最高的是普吉府为17铢,使得普吉最低工资水平升为221铢。帕夭、四色菊、安纳乍能、那空沙旺、碧差汶、乌泰他尼和巴蜀等7府调升8铢;猜也奔、喃邦、廊布拉普、清菜、武里喃、黎逸、也梭吞、沙功那空、猜纳、素攀、哒叻、喃奔、夜功、红统、清迈、大城、北标、北榄和曼谷等24府调升9铢;彭世洛、夜丰颂、程逸、莫拉限、坤敬、胶拉信、甘烹碧、廊开、那空那育、沙缴、黎府、呵叻、暖武里、佛统、巴吞他尼和龙仔厝等16府调升11铢;北大年、陶公、邬汶、信武里、佛丕和罗勇等6府调升12铢;帕府、披集、素可泰、乌隆、也拉、尖竹汶、北碧、华富里、拉农和春武里等10府调升12铢;素叻他尼、春蓬、董里、叻丕、攀牙、北柳和巴真武里等7府调升13铢;博他伦、沙敦和甲米等3府调升14铢;洛坤和宋卡调升15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