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俄罗斯报12月14日报道,俄联邦价费局建议政府2011年对出口到中国、蒙古和芬兰的系列工业品在继续执行现行运费的同时,实施新的运费优惠政策。其中涉我政策包括: 一是对出口中国和蒙古的钾肥铁路运费给予16.4%的费率折扣,此前仅是从斯维尔德洛夫斯克铁路局启运的钾肥享受费率折扣,现将其扩大至凡经俄与中国、蒙古边境的后贝加尔斯克、纳乌什基、格罗杰科沃运输的钾肥均享受此项优惠;二是经俄远东港口出口的甲醇继续维持现有优惠运输费率,即运程4000-5000公里给予43%的费率折扣,5000-7000公里折扣为58%,7000公里以上折扣为70%。俄联邦价费局称, 这一政策将于2011年前批准实施,此举意在鼓励俄工业产品出口,同时也与中国等市场需求上升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