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国纺织工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的通知
中纺协函[2010]19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纺织行业办公室、纺织服装工(行)业协会,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代管单位,2010年受表彰的全纺劳模、先进工作者所在单位和先进集体:
按照《关于评选全国纺织工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0]147号)精神,定于2011年1月8日–9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全国纺织工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议题
1、表彰全国纺织工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2、国家领导人、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有关部委领导作重要讲话;
3、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会长杜钰洲作主题报告;
4、举办新时期纺织劳模精神专题论坛,主题为“创新奉献与科学发展”。
二、会议报到地点及联系方式
1、地点:首都大酒店(北京前门东大街3号)
会议不安排统一接站,请代表自行前往首都大酒店报到。
乘车路线:
①酒店距北京首都国际机场约26公里,可选择乘坐机场大巴到达北京火车站,改乘公交103、104路,在台基厂下车,步行约5分钟即到;
②北京西站乘坐公交9路在台基厂下车,步行至对面即到酒店;
③北京南站乘坐地铁4号线宣武门换乘2号线至崇文门站下车,步行约8分钟即到。
2、饭店联系电话:010-58159988转前台。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全纺劳模评选办公室:
唐文玲(010-85229524、85229581,13718586531)
刘 芹(010-85229297,13520374504)
北京时代龙马国际会议展览有限公司杨东燕(010-64462173、13501032750)
首都大酒店销售部经理邵岩(13910697599)
三、会议时间
1、参会代表务必于2011年1月7日16:00之前报到;
2、1月7日晚19:30-20:30在酒店三楼第四会议室召开预备会,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纺织行业办(协会)派一位负责人出席会议;
3、1月8日晚19:30–21:30在国家大剧院观看演出;
4、1月8日–9日会议。
四、参会人员
1、100家全国纺织工业先进集体主要负责人;
2、全国纺织工业劳动模范;
3、全国纺织工业先进工作者;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劳模评选工作的负责人一名;
五、要求
1、会议要求全体与会人员必须集中驻会,不得另行安排住宿,以便统一行动。
2、如无特殊原因,受表彰的全纺劳模、先进工作者以及先进集体代表务必按时参加会议,并于2010年12月10日前将参会回执传真至全国纺织劳模评选办公室(010-85229245 刘芹)。
3、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会议的代表,请将原因填写在回执备注栏中,及时电话告知并传真至全纺劳模评选办公室(010-85229576 唐文玲)。
4、劳模论坛嘉宾请做好材料准备(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5、参加考察参观的代表请在回执中注明。
六、会议费用
参会代表每人收费2900元(包括食宿、资料、照像、参观、会务等费用)。会议期间如住单间,请在回执中说明,并另行支付费用(会议期间住单间3天加收房费780元)。
因此次会议与酒店签署的合同为包房制,为保障会议代表住房,请将会议费提前汇入中纺政研会账户(会议发票到首都大酒店报到时统一开具)。
请于2010年12月10日前将上述款项汇至下列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王府井金街支行
开户名称:中国纺织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账 号:0200000709014422346
中国纺织工业协会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