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31日,阿根廷官方公报上公布了阿联邦收入管理局(AFIP)3000号决议,对来自包括中国在内的第四组国家和地区的合成纤维长丝含量在85%及以上(按重量计)的织物实施离岸标准价格(详见下表)。上述决议将于2011年1月4日起生效。(驻阿根廷使馆经商参处编译)
南共市税号 商品描述 离岸标准价格 适用范围 5407.71.00 未漂白或漂白的按重量计合成纤维长丝含量在85%及以上的织物 5.00美元/公斤 第四组国家和地区 5407.72.00 染色的按重量计合成纤维长丝含量在85%及以上的织物 5.50美元/公斤 5407.73.00 色织的按重量计合成纤维长丝含量在85%及以上的织物 6.50美元/公斤 5407.74.00 印花的按重量计合成纤维长丝含量在85%及以上的织物 7.50美元/公斤
注:第四组国家和地区包括韩国、朝鲜、中国、菲律宾、香港、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