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外交通商部5日表示,以2010年12月31日为准,针对韩国采取进口限制措施的共有20个国家,涉及案件总数达123起,其中中国和印度等新兴市场的相关案件数量约占80%。
韩联社1月5日报道称,韩国外交通商部当天发布《2010年进口限制应对情况及成果》资料,做出了上述表示。根据进口限制措施的类型,针对韩国产品的反倾销案件有96起,反倾销与征收反补贴税案件有4起,采取保护措施的案件有23起。
采取相关措施的对象中,化学类产品的案件最多有52起,其后依次是钢铁(30起)、纺织(14起)、电子电器(8起)和其他(19起)。就采取措施的国家而言,印度以27起为最多,其后依次是中国(19起)、美国(15起)、俄罗斯(6起)和印尼(6起)。
此外,去年全年对韩国产品进行的新增调查案件共有16起,与2008年的17起和2009年的16起基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