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股票于2011年1月10日、11日、1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涨幅限制,并且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均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询问,均胜集团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本公司股票于2011年1月10日、11日、1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涨幅限制,并且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2011年1月1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同时刊登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另经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均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给予答复:“除涉及与贵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事项外,截止目前并在可预见的未来三个月内,我公司没有涉及关于贵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它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股权转让、再融资、债务重组及资产剥离等重大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除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外,未来三个月内不存在按照
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将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
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董事会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证券市场的投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