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过半个月,就要过年了。票难买,路难行,好不容易回一趟家,好多人都想着提早回去或是过了年多待几天,好好陪陪家人。
可是,宁波一家公司发出的“2011年春节放假通知”,让很多员工看得心里拔凉拔凉的。
这份通知规定,春节放假前5天(元月26至元月30日)和春节上班后5天(2月7日至11日)休假的, 每天按三倍扣发工资。
雷人通知规定“请假要扣3倍工资”
昨天,网友“徐大哥01”在东方论坛上发了个帖子,说“公司发了个关于职员过年请假的通知,除公司规定放假的七天外,其余请假时的工资按日工资三倍扣。”
他还把通知的正文贴了出来。
通知说:“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1月31日至2月6日为春节假期。在春节放假前5天(元月26至元月30日)和春节上班后5天(2月7日至11日)休假的, 每天按三倍扣发当月工资。”
通知的落款是“宁波雅戈尔日中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公司解释:通知只是用来吓唬员工的
昨天,记者联系上了宁波雅戈尔日中纺织印染有限公司的人力资源部。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但自称是部门负责人的员工接受了采访。
这位员工承认,公司确实发过这么一份通知。
“通知可能有些不太慎重,员工也有些过于着急了。这只是用来吓唬员工的。”
她解释说,往年有些员工一拿了工资就悄悄走了,所以今年才发了这么个通知。
她还说,公司发这份通知,不是不让员工请假,是希望大家尽量不要请,如果真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要找总经理特批。
都是订单和用工荒逼出来的
这位负责人说,出台这么个规定,公司也很无奈。
每到年终,往往是订单爆满的时期。“公司的产品主要出口到欧美国家,一过完春节,公司就急着要发货,又因为是劳动密集型企业,都是手工操作,更需要多些人手……”
她介绍说,为了鼓励员工安心留在宁波过年,公司想了很多办法。
比如,春节期间给员工发放雅戈尔动物园的优惠门票,对农历二十八、二十九坚持加班的员工,每人每天奖励三倍工资的奖金。
为使员工顺利回家,公司也给出了很多便利条件:由公司负责联系包车接送员工,对部分不能安排包车接送的线路,也会安排代为购买车票等。
劳动维权热线:规定本身违法,如实施员工可投诉
虽然公司有种种理由,但请假扣三倍工资,到底合不合理?
记者就此咨询了宁波市劳动维权热线12333。
12333的工作人员答复说,这一规定本身是违法的,如果真的实施,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按照《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劳动者请事假的,企业可以不支付事假期间工资,但不得扣减事假以外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