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交易商:
为促进新疆棉花产业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新疆棉交易,实现存放于新疆区内仓库的新疆棉用于商品棉电子撮合交易的交割,全国棉花交易市场(以下简称“交易市场”)决定,即日起在新疆区内设立指定交割仓库(以下简称“新疆交割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存放于新疆交割库的新疆棉可用于交割的适用对象自商品棉电子撮合交易MA1107交易品种交割开始,交易商可用存放于新疆交割库的新疆棉进行交割。
二、存放于新疆交割库的新疆棉用于交割的业务操作流程
1、即日起,卖方交易商如已将新疆棉存放在新疆交割库并生成仓单,可针对MA1107及后续交易品种提出在新疆交割库的交割申请。
2、鉴于新疆铁路运力有限,从MA1107交易品种开始,为确保买方交易商能够顺利在新疆交割库提货或委托新疆交割库在规定期限内将交割棉花发运至内地指定交割仓库或指定铁路货站,卖方交易商拟将已存放于新疆交割库的新疆棉用于撮合交割,须事先向交易市场提交《新疆指定交割仓库新疆棉交割申请单》(见附件1,以下简称《交割申请单》)。交易市场按照申报顺序并根据新疆交割库的运力情况及时予以回复。
3、在交易市场同意《交割申请单》中在新疆交割库交割的新疆棉数量的情况下,如卖方交易商已经形成“卖邀约”,则交易市场将对应的“卖邀约”数量予以锁定并办理仓单抵免,直至交割;如卖方交易商尚未形成“卖邀约”,则须在接到答复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形成与《交割申请单》对应数量的“卖邀约”,交易市场相应对这部分“卖邀约”予以锁定并办理仓单抵免,直至交割;卖方交易商如未能在5个工作日内形成对应数量的“卖邀约”,则需要重新提交《交割申请单》,否则不能保障有关批次的棉花用于交割及作出相应的铁路运力安排。
4、卖方交易商在未取得交易市场同意其所有的新疆棉在新疆交割库可用于交割的情况下,须于最后交易日前将有关“卖邀约”予以转让,否则只能用存放于内地指定交割仓库的商品棉进行交割,或按卖方违约处理。
卖方交易商应至迟于最后交易日的前一个工作日17:00前向交易市场提交与《交割申请单》对应的符合交割条件的《仓单》和公检证书。否则卖方交易商应承担违约责任。
5、如买方交易商通过提前交割的自主选货系统选中的新疆棉或通过集中交割配对确定的新疆棉存放于新疆交割库,则交易市场根据买方交易商的提货意愿,通知新疆交割库按照承诺的发运时间及费用标准组织交割新疆棉的铁路运输。
6、交易市场每日通过中国棉花信息网“交易市场业务棉花仓单信息”专栏公布每个新疆交割库的业务棉花数量、已获准参与交割数量、申报公检数量和已公检棉花数量等业务信息。
三、在新疆交割库存放的用于交割的新疆棉的运输安排
交易市场在网站的指定交割仓库专栏中公布每个新疆交割库的每月最低保有发运量。在最低保有发运量范围内,新疆交割库承诺在买方交易商通过提前交割的自主选货系统选中或每月交割日后的30日内必须完成有关批次棉花的装车发运。
鉴于新疆铁路运输的特殊性和不确定性,如出现部分路局所辖站点因运力紧张出现停装、限装、停轮以及遇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情况而可能难以达到最低保有发运量时,交易市场将及时通过网站予以发布。对此,新疆交割库和交易市场不承担违约责任。
除以上特殊情况外,如新疆交割库未能在规定时限内装车发运,其将按每日10元/吨的标准向买方交易商支付违约金,有关费用通过交易市场进行划转。
四、在新疆交割库交割新疆棉的出入库、配合公检搬倒等费用标准
交易商将棉花存放新疆交割库并拟开展商品棉电子撮合交易交割业务时,其棉花出入库费、库内短倒费、配合公检搬倒费、保管费、保险费、装车费等费用实行定额包干,标准为160元/吨,其中:100元/吨定额包干费由卖方交易商承担,并由卖方交易商与新疆交割库直接结算和开具发票;另外60元/吨定额包干费由买方交易商承担,具体由交易市场代收代付,即交易市场从买方交易商的保证金账户中扣划,并统一支付给新疆交割库,新疆交割库按交易市场要求给买方交易商开具发票。
交割商品棉的最终提货人如委托新疆交割库发运,在发车过程中,提货人需按新疆交割库公开的标准支付装车辅助费用,具体标准通过交易市场网站指定交割仓库专栏的对应交割仓库费用标准中发布。铁路运费由提货人按铁路局运费标准直接支付给新疆交割库,运费发票、领货凭证以及装车辅助费等发票由新疆交割库转交提货人。
在棉花入库、保管以及出库过程中发生的临时费用,如超常散包、炸包复包费、混批棉花整理费等,由交易商与新疆交割库协商解决并报交易市场备案。
五、在新疆交割库交割的新疆棉升贴水标准
交易市场以从新疆交割库至计价基准仓库铁路货运站(南京北站)之间的实际运价为基础制订新疆棉在新疆交割库交割的升贴水标准,并于每个交易品种推出之日通过交易市场及中国棉花信息网网站公布。新疆棉在新疆交割库进行交割时,《全国棉花交易市场商品棉交割办法(2010年度版)》第四十五条针对新疆棉所规定的200元/吨的升水标准不变。
各交易商在此项业务开展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请与交易市场客户服务中心相关客户服务人员联系。
特此通知。
附件:1、全国棉花交易市场新疆指定交割仓库新疆棉交割申请单(略)
全国棉花交易市场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