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指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于2011年2月12日前反馈至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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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