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化纤协会《行业新闻》报道,从2011年1月开始,欧盟将特惠关税制度(GSP)进行了原产地规则的修订。在纤维品领域,降低了发展中国家(LDC)原产地标准。
目前,针织制服装类(HS61类)、布帛制服装类(HS62)需要在受益国进行两个工序(织布/编织+缝制)才达到原产地标准,今后,只需要在受益国进行缝制一个工程就达到原产地标准,成为特惠关税的对象(零关税)。此举措将推动纺织生产基础弱的发展中国向欧盟出口。现在,向欧盟出口较多的发展中国家有有孟加拉、柬埔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