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印度商业》标准报道,印度政府拟放宽已在印度成立合资公司或有着技术合作的外国直接投资准入。新政策有望于4月1日起执行,并取消外国合资方在新投资中需要从印度合资方获得“不反对证明”的规定。
上述外国直接投资政策有望于3月31日公布,取代2005年第1号新闻公告。
相关官员表示,在过去的许多案例中,外国合资方要从印度合资方中取得“不反对证明”非常困难,并由此引发了许多合作纠纷,浪费了许多时间和资源。印度工业已不像上世纪九十年代般脆弱,政策应该有相应的调整。上述新变化还考虑到要防止某些国内公司和外资公司的垄断化趋向以及印度与越来越多的国家商谈自由贸易协定。
在目前的规定下,合资双方都需要出具 “不反对证明”以证明外方新的投资不会危及现有的合资或技术转让或商标合作。信息技术产业和采矿业不在其列。
“不反对证明”对外国投资在印度扩大投资范围造成了一定阻碍。去年9月份,印度商工部曾就上述事宜发布讨论文稿,但未做出相关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