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本通知有下述两项内容:
第一,通报临时措施税额计算方法;
第二,请各司在4月7日下班前将《临时措施影响调查函》以传真形式反馈至我会,烦请务必列明贵司名称。
一、临时措施税额计算方法
经过与本案代理律师多次沟通、核实,此案临时措施的税额计算方法如下,现以税号5111.11.00.10.00为例进行说明:
海关税号 |
产品描述 |
关税税率 (%) |
欧盟及
欧盟自贸
协议国家 |
特惠制国家/地区 |
其他国家/地区 |
最不发达国家 |
特惠国家 |
发展中国家 |
5111.11.00.10.00 |
Elastic Fabrics (Those of textile materials combined with rubber threads) |
0 |
0 + (11,
最低0.75
美元/公斤,
最高 3.75
美元/公斤) |
0 + (11,
最低0.75美元/公斤,
最高3.75美元/公斤) |
6.4 + (18,
最低1美元/公斤,最高4美元/公斤) |
8 + (20,
最低1.25美元/公斤,
最高4.25美元/公斤) |
由于我国在此案中的涉案产品不享受发展中国家税率待遇,因此适用其他国家/地区的税率,即8 + (20, 最低1.25美元/公斤,最高4.25美元/公斤)。
则目前关税计算方法分三步:
第一步,用报关价格乘20%得出增加税额X;
第二步,用税额X和提税幅度区间(即最低1.25美元/公斤,最高4.25美元/公斤)进行比较。
如果税额X在此区间内,则保留税额X;如果税额X低于1.25美元/公斤,则适用1.25美元/公斤; 如果税额X高于4.25美元/公斤,则适用4.25美元/公斤。
经过比较确定的税额为Y;
第三步,用税额Y和土耳其其海关税率表474中所列的报关价调整额上限进行比较。
以5111.11.00.10.00为例,其报关价调整额上限是报关价格的50%(单位:美元/平方米;服装类税号的单位包括“Adet”即“件”、“Çift”即“双”;“-”表示标准报关单位)。
(措施涉及各税号的对应百分比请登陆我会网站首页,在“要闻”栏目《土耳其梭织布和服装保障措施案临时措施税额计算方法通报》中的附件内查找。)
如果税额Y低于(表格对应单位)报关价的50%,则将税额Y作为临时措施增税额;如果税额Y高于或等于(表格对应单位)报关价的50%,则适用报关价的50%作为临时措施增税额。
此步骤过后确定的税额为Z;
综上所述,5111.11.00.10.00的最终关税税额为正常关税税额(即报关价格乘8%)+ 税额Z。
注: 由于不同税号项下商品的实际提税幅度存在很大差异,请各司尽快通过各自土耳其进口商核实上述税率计算方法造成的实际影响,并参照回答下述问题。
二、填写《临时措施影响调查函》
4月中旬,商务部公平局将派员赴土耳其外贸署访问,为使政府代表团掌握当前措施的潜在影响、能够有针对性地开展有理有据的磋商,烦请各司尽快填写后附《临时措施影响调查函》并传真至我会法律部。
据我会目前了解,由于土方此案临时措施以重量为征税单位,所以涉案产品的赋税影响根据产品重量的不同而有较大差异。
各司提供的所有数据只用于综合评估措施影响,我会负责保密,严禁对外透露。
如有任何问题敬请随时与我会联系,商会联系人:张瀚涛。
手机:13810480806
电话:(010)67739280 传真:(010)67739311
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
2011年4月5日
土耳其梭织布和服装保障措施案临时措施影响调查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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