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菲律宾《星报》5月11日报道,菲贸工部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督促当地进口商严格遵守该部于2008年发布的有关进口许可管制的第5号行政令。该行政令规定一些关键产品的进口必须取得强制许可,在取得许可之前,进口商不得转让、使用、出售或发布部分或全部商品。上述关键产品包括:家电产品、电子和电路设备、建筑材料、消费品和化学产品等,它们都必须符合菲律宾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