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科精华5月11日晚间发布的股票交易异动公告中称,公司没有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此前公司股票交易于5月9日、10日、1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同时,针对“维科精华与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合作有四项石墨烯专利”、“维科精华的合作方中科院刘兆平团队石墨烯技术已经领先全球”等相关报道,公司在公告中称,经公司询问联营企业维科能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管理层后,得到明确回复,该公司目前仅有宁波维科电池有限公司唯一的产业实体,其主要从事手机电池生产;同时,动力锂电池项目尚处于研发阶段,并未取得实质性进展。若上述事项有任何实质性进展,公司将及时对外进行披露。公司公告称,维科电池也并不存在“石墨烯”项目。
此外公司称,目前并不存在针对高管股权激励的意向。另外公司还表示,在公司目前没有其他房产开发项目和后备土地的情况下,公司房产业务存在着不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