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获悉,财政部关税司已针对奢侈品综合税率调研两个多月,有望在十一前出台奢侈品关税指导条例,具体措施包括:拉开关税税率层级;征税品牌具体化;取消某类产品如香水、化妆品税率等。
15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曾公开表示,我国将进一步降低进口关税,包括部分中高档商品的关税,这是大势所趋,各个部门对此有共识。
然而降低奢侈品综合税率的具体推进仍很谨慎。据知情人士介绍,其顾虑在于,出台指导意见后,奢侈品会不会马上降价?若不降,消费者是否会像对房地产调控一样对政策提出质疑;若价格下降,会不会形成鼓励奢侈品消费的负面引导作用。
无论如何,政策推出渐行渐近。据了解,近日几大国际奢侈品品牌高层,将与财政部、商务部相关负责人举行关门会议,探讨如何设置奢侈品税率模型,“使奢侈品品牌在中国的发展和中国内需同步提振。”
“我们希望能在十一前出台相关指导意见,让消费者对奢侈品价格调整有预期,把这部分消费者留在国内,因为接下来就是圣诞节、元旦、春节连续的购物高峰。”世界奢侈品协会中国首席代表兼执行长欧阳坤告诉记者。
据知情人士介绍,化妆品、奶粉、钟表、服装类产品、进口箱包、鞋帽等产品,都有降税或免税空间,一个庞大的购物回流高潮可期。
奢侈品国外“避税”
从去年开始,包括世界奢侈品协会在内的多家机构就开始与商务部、海关总署、财政部等部门沟通,建议调整对奢侈品征收的税率。
目前,我国内地进口高档消费品的综合税负较高,通常需要缴纳进口关税、消费税和增值税三项:进口关税从6.5%-18%不等,增值税为17%,消费税则高达30%,累计需要缴纳最高超过60%的税费。
“很多国家没有对奢侈品征税,比如意大利就是如此,因此在那购买奢侈品很便宜。然而,中国奢侈品不但税负高,而且税收不明确,既有高关税,又有消费税,哪些应该征收,哪些不应该征收,界定模糊。”欧阳坤说。
此前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曾公布过一组统计数据:商务部门调查显示,手表、箱包、服装、酒、电子产品这五类产品的20种品牌高档消费品,国内外的差价明显:国内市场比香港要高45%左右,比美国高51%,比法国高72%。
奢侈品关税有望下调
姚坚分析奢侈品在国内售价过高的原因时提到,部分品牌商品的综合进口税率比较高,确是原因之一。
高关税之下,除抬高国内奢侈品价格外,还影响到其品种。
一般国际品牌不会把所有的产品都呈现在中国,而是选择部分高端产品放到欧美销售,在避免中国高关税的同时,“曲线”把产品卖给中国游客。
据业内人士介绍,以LV包为例,由于现行征收体系对品牌整体征收关税和消费税,不分层次,整批货物都要打包交税。高端产品在各个环节征税太高,故对于限量版产品一般先投放欧洲或北美市场。
“虽然中国全球消费力第一,但是现在品牌已经习惯把高端产品放在法国,因为这些品牌很清楚,中国消费者一样会到欧洲去购买,所以很多国际品牌选择在中国不投放或投放很少,一旦卖光就去欧洲买吧。”一位业内人士介绍。
显然,国际品牌进入中国的节奏在战略上十分讲究,高端产品投放到欧洲同样可以吸引中国消费者出国购买,同时减少在中国的交税成本,相应还拉动了欧洲旅游产业和相关产业链。
中国“购物王”
由于国内价格高且品种不全,这让一些奢侈品粉丝们,把庞大的购买力持续释放到了国外。
化妆品就是一个典型。欧阳坤称,到现在化妆品对于女孩子而言几乎属于必需品,对必需品征税只会让税收外移更厉害,在出国买化妆品的同时又买了其他奢侈品,加剧消费外流。
总部设在瑞士的环球退税公司日前发布的报告显示,2010年中国游客在法国购买免税商品总额达6.5亿欧元(约合61.3亿元人民币),蝉联法国“购物王”称号。
来自高盛公司的研究报告显示,在中国大陆总共有1.7亿人曾经消费过奢侈品,占总人口数的13%。在这些人当中,有1300万人经常购买奢侈品。
随着国内消费档次的提高,以前认为的奢侈型消费品在现在正慢慢变成了大众的普通消费品。
据媒体报道,中国消费者已经超过韩国、日本和美国,成为LV的顶级客户之一;法国媒体报道声称,2010年中国奢侈品消费高达400亿欧元,而波斯顿咨询公司人员就此表示,3年之内中国将成为全球最大的奢侈品消费市场。
显然,这是一个持续增长的庞大消费市场。有关部门当然不能坐视不理。
一个事实是,部分进口产品“外贱内贵”现象,已影响到有关部门对贸易平衡的判断,现有外贸政策及相关关税体系面临挑战。
“中国有大量的加工贸易,在国内的制造品会运到海外去,比如有些电子产品、高档服装。按照现行的加工贸易政策,在中国加工以后必须出口,而不能在中国市场销售。”姚坚曾公开介绍。
显然由此带来的问题是,国内低价加工的产品,到了国外转身腾挪了若干倍价格,又由中国消费者埋单购回来。
相关部门意图解决这个问题。据悉,目前商务部正和海关总署及税务部门,完善加工贸易产品的内销政策,意图通过加工贸易产品的内销,通过分销渠道的完善,税制的进一步合理化,来逐步解决奢侈品“外贱内贵”问题。
据世界奢侈品协会测算,若关税调整将引起消费回流,至少有70%
消费者会选择回到国内购买,“另外30%的消费者行为不是由关税决定的,一些人想去欧洲买原产地和品质的概念,与价格没有关系。”欧阳坤说。
当然欧阳也心存担忧,“目前国内增长的潜在消费群体很可观,他们到国外购物已经形成习惯,不知道短期内能否更改。”
分层征收
而要系统解决上述诸问题,“需要一个综合的对策来解决”。
“奢侈品税征收目标和商品层次一定要清楚,现在是不清不楚。”欧阳坤表示。
世界奢侈品协会曾经建议,把奢侈品从价格和税率上拉开层次,比如真正的奢侈品,名表、珠宝、顶级皮具可以无条件征税;与老百姓日常生活相关的香水、化妆品,中高端的品牌服饰,则应适当拉开价格层次,根据价格层次分别征税。
“如果在征税体系中分层次征税,价格越贵税率越高,有利于防止品牌在中国恶性涨价。” 欧阳坤告诉记者。
欧阳同时指出,若实行分层税务调整,比如对一万元以上和一万元以下分开征税,让品牌自己去选择通过关税来限制价格总体增长,这样品牌会把产品与相应的消费者做匹配,一部分购买限量版,一部分购买初级产品,这样一部分消费者就不用跑到香港、欧洲去买东西了。
此外,欧阳指出,我国征收奢侈品税的范围还不是很明确,征税究竟与价格有关系,还是与中国人购买品牌的意识有关,还不清楚。
“如果与价格有关,就把商品分层,比如某品牌有表、包、香水、化妆品,就可以取消香水、化妆品征税,使得其国内价格与欧美同步,让消费者有更多选择,把流失的消费拉回国内,也可以弥补减税对财政造成的损失。”欧阳称。
商务部研究院消费经济研究部副主任赵萍也认为,当前我国进口税征收模式已跟不上居民消费结构的变化,随着经济的发展,一些产品已不再是奢侈品,设置进口税税率时,不宜再将该部分产品定义为奢侈品征收高税,“把这部分产品重新分类后,即可划定出减免进口税的空间”。
按照这样的标准判断,目前减免税可行的主要领域集中在衣、食、住、行等方面。从广义范围内看,日化用品、钟表、服装类产品、进口箱包、鞋帽等产品都有降税的空间。
赵萍介绍,以化妆品为例,部分化妆品被定义为奢侈品,在进口过程中被征收30%的消费税。但目前大部分居民已具备消费化妆品的能力,消费税作为引导消费结构税种的作用在下降,税负无疑应有相应的降低或减免。
此外,对国外的奶粉而言,虽已不征消费税,但仍有高达57%的进口税,对这类产品的征税可能在进行相关调研后进行调低。
当然,税率下降虽然是一个大方向,但过程中却不能不考虑消费市场整体接受的程度。知情人士介绍,“奢侈品牌征税具体化,相关部门正在最后征集及审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