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一个月的时间,从月收入八千元,一下飙升至月入八万元,当小仇将这看似 “一夜暴富”的经历作为 “光荣史”讲给周围的朋友听时,却不禁让人心中一紧。原来,这堪比金领的月收入,竟然是靠倒卖快递物品赚来的。截留客户的快递物品,无条件退回原厂,然后通过自己的渠道进得一批同款低价产品,再通过自己快递入户,收取费用。短短的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小仇靠着这样的手段,赚了近八万元。
而在记者随后的采访中发现,类似小仇这样的行为并非特例。一些采用货到付款、没有自己物流中心的电视购物公司以及电子商务公司,也遭遇过此类问题。由于涉及的损失并不是很大,多数公司怕麻烦,在发现情况后,一般都是对快递公司和相关人员进行警告;如果实在情况严重,也仅仅是换一家快递公司而已。
快递月入八万元震惊同行
“几个月前,小仇还叫着自己要还房贷,压力大,几天前竟然告诉我已经买了辆车,还要准备出国旅游一次。”30岁的李铭在一家汽车零配件生产公司从事物流工作,他口中的小仇是其初中同学,目前在外高桥的一家快递公司任职。既是同学又是同行,李铭平时和小仇的关系相当好。
最近这段时间,李铭发现,原本十分节约,一直抱怨生活压力大的小仇突然变得手头宽裕起来。他是不是有特别的赚钱门道?对此李铭十分感兴趣,并私下问了小仇好几次,但电话那头的小仇一直含糊其辞。
上周末,小仇约上李铭去酒吧放松,几瓶啤酒下肚,小仇的话多了起来,并让李铭猜他上个月赚了多少钱。知道小仇是在一家知名快递公司工作,李铭对其工作收入很是了解,每月平均收入在八千元左右。小仇听后,笑了笑说“后面再加一个零”。月入八万?李铭被这个数字吓了一跳。
没理会李铭的诧异,小仇轻声说道,“这都是靠送快递赚来的。 ”
私下截货再转发赚取差价
到底送什么快递可以如此赚钱,李铭对此很感兴趣。不知是炫耀,还是自己觉得没有什么不妥,小仇一股脑儿将这个“赚钱经”吐了出来。
原来,所谓的钱来自送快递,这个说法并不准确。由于地处外高桥,小仇承接的快递有很大一部分来自电子商务和电视购物类公司发出的货物。而这些公司送的快递有个共同特点,物品都是货到付款,此外,如果客户中途变卦,在没有收到货物前可无条件退货。随着送的次数多了,小仇发现,这些货品的利润空间相当大。拿一个面包机来说,小仇有个朋友就是在浙江开小家电生产工厂的,一般出厂价不到百元。经过这么几次转手,面包机到客户手上时,价格就变成了399元。既然自己能拿到一模一样的货物,而且价格还如此低廉,为何自己不能成为供应商,为客户提供货物呢?
就这样,在与同事商量过后,小仇决定私自截下货物,退回厂家,然后自己找货源发货给客户。 “小家电利润高,首饰的利润更是不得了,几百元钱一条的项链,几十元甚至十几元就能搞到。 ”由于利润高,风险相对又小,小仇的“第一桶金”就这样迅速累积起来。
业内人士:确有可操作性
听过小仇的“赚钱经”后,李铭心中却有些打鼓,他觉得这样做有点违法的意思。对此,小仇则有些满不在乎,“反正发的货是一样的,不算欺骗消费者,至于商家那边,平时就有一定的退货率,多几单也不会有啥损失。 ”
为此,记者联系到了上海的一家商贸公司,这家公司销售的物品都是通过电视购物或是网络营销完成的。市场部经理吴小姐告诉记者,类似小仇这样的行为,他们公司在开办之初就曾遇到过。当时,由于公司规模比较小,没有自己的物流公司,所以需要通过第三方的快递公司来送货上门。在这个过程中,为了避免送货过程中出现失误,公司方面会将客户的个人信息告知快递公司,并将需要送的货物单号、颜色等一一标出。如此完备的信息,就给了这些快递和物流公司可乘之机,有几个月,他们公司发现,商品退货率节节攀升。经过明察暗访,公司发现,其中果然有猫腻,而且问题就出在了快递公司身上。
“我们当即换了一家公司来操作,但总是存在这样的漏洞。 ”吴小姐说。经过一年多的运营,吴小姐所在的商贸公司成立了自己的物流公司,货物由自己公司进行投递。
发现问题后为何不处理,而只是换一家快递公司呢?吴小姐表示,一方面,公司怕麻烦,不愿意为了这点事情弄得合作双方不愉快,而且,即便追究起来,快递公司也会说这是员工的个人行为,开除了也就解决了。不过吴小姐也坦陈,快递公司之所以这样做,也是看中了其中的巨额利润,一般通过电视购物和网络营销方式来销售的物品,利润空间都相对大一点。
“有时候同行在一起吃饭的时候,常会听到这样的事情。 ”吴小姐告诉记者,这样的现象不少都出现在一些小的贸易公司。由于贸易公司和快递物流公司本身就是相辅相成的,大家也不希望因为这些问题撕破脸,有时候明知道是快递员在搞鬼,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不太过分就过去了。 “不过,这对消费者是不公平的。 ”吴小姐表示,“既然是通过这家贸易公司购买的物品,那产品万一出现问题,就可以找到源头,但若是通过另外一种方式获得的,到时候维权就有一定难度,大家推脱,最终损害的是消费者的利益。 ”
律师说法:涉嫌违约侵权
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范琳娜表示,产品销售平台通过快递公司将货品运送给消费者,这构成一种服务合同关系,而两者之间也应该签署有相关的服务合同,其内容包括承办物流方面的一些职责限定,例如,货物要原封不动地送交到消费者手中,要保护消费者的个人隐私,不得非法利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等等。 “快递公司员工的上述行为明显违反了合同规定,存在违约的嫌疑。 ”范琳娜说。
此外,快递公司员工做出如是行为还涉嫌侵权。首先,侵犯了产品销售方可能的既得利益,其次,由于调换货品是快递公司员工单方面做出的决定,又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如果货物出现问题,消费者因与产品销售公司达成的买卖合同,必定向销售公司追索损失。而产品销售公司则可以向快递公司主张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