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为防范棉花109合约市场风险,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11年7月12日结算时起,棉花109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6%。
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以后,如果棉花109合约出现单边市,当日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标准不再提高。
请各会员单位切实加强风险防范工作,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2011年7月8日